为规范和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工作,有效地选拔符合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,提高招生的质量,维护学校声誉及考生权益,根据校研究生院的要求,我院就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复试时间安排
时 间
| 内 容
| 地 点
| 备 注
|
2016年
1月9日
| 下午
| 12:00-4:00
| 报到及资格验证
| 塞班岛官方网站
C308教室
| 验证内容见“四”
|
2016年
1月10日
| 上
午
| 8:30-11:30
| 专业课笔试
| 塞班岛官方网站
B504教室
| 自带计算器及文具
|
下午
| 12:30-16:30
| 面 试
| 见院橱窗张贴
|
|
二、复试方式
1. 专业课笔试。时间为3小时,试卷满分为100分。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。
2. 面试。从工程领域的角度,重点考察考生的工作状况、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、研究能力及研究水平、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,考察考生从事工程领域专业的能力和潜力等。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10-15分钟,面试满分为100分。
三、复试成绩、综合成绩、拟录取
(一)复试成绩
1.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
①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=面试教师成绩之和/面试教师数;
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(二)综合成绩
综合成绩 = 初考试成绩X50%+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X 30%+面试成绩20%;
(三)根据学校招生名额,并报学校审核,审核通过者将予录取。
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,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。
四、资格验证内容
①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》(此表由考生从网报系统下载打印,需本人签名,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,在电子照片上再加盖公章);
②《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》(此表需考生填写),见附件;
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;
④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;若为境外学历或学位,则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;
⑤获奖、专利、发表论文等有关复印件;
五、学院联系方式
蒋老师 158528112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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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.12.31